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殯葬禮儀

臨終前應當準備的事務:伊斯蘭信仰認為死亡是人類從短暫的今世生活遷移至永久的後世生活的必須過程,或是人類前往後世的橋樑。而今世的生活是為了耕耘將來美好的後世生活,在今世累積善功,可以在末日的審判抵免刑罰,避免火獄的災難,安享安拉恩賜的天園。死亡並非滅亡,靈魂將因死亡脫離軀體,惟遵奉穆聖教導的大眾認為靈魂並不因為死亡而消滅。

探視病痛

探視患者是聖行,聖門弟子巴拉傳述:【穆聖命令我們跟隨送葬,探視患者】。艾布呼來拉傳述聖訓:【穆斯林對穆斯林有六項責任:相遇應道安、受邀請當答允、請規勸就告戒、聽到打噴嚏後感讚安拉當回復(祈求安拉慈憫他)、探視病患、跟隨送葬亡者】。

誦經驅除或減緩病痛

探視病患當為病患祈禱康復或為病患誦經驅除病痛。伊賓阿拔斯傳述:『穆聖說:探視壽限尚未終了的患者時,在患者跟前誦讀七遍「我祈求偉大的安拉,養育偉大寶座的主使你康復」,安拉使他由當時的病痛康復』。因此,探病時誦讀上述禱詞七遍,是受喜的行為。探病時誦讀《古蘭經》首章,也是「受喜的行為」。因為穆聖曾經說過:你又如何知道它不能驅除病痛?傳述證實:穆聖曾經在患者跟前誦讀《古蘭經》112、113、114三章,以驅除病痛。傳述:穆聖探病時,對患者說:「不妨害,託靠安拉是潔淨的」。

禮遇病患

探病者宜詢問病患情況,聆聽患者敘述,以使其心理安適,使患者喜悅,勸促患者向安拉懺悔,事先囑託安排後事。探病不宜逗留過久,以免患者困窘。齋月中宜在晚間探病。

敘述病情、忍耐與樂觀仰仗 安拉

患者可以在感讚安拉後,對探病者說明他的病情。馬斯歐德之子傳述聖訓:【在訴苦前先感讚者,無疑】。忍耐是受喜的品德,當患病或任何遭遇不幸時,宜於忍耐。古蘭經16章127節:『你當容忍,你的忍耐僅憑安拉的祐助』。《古蘭經》39章10節:『唯有堅忍的人,能獲得無限的報償』。大賢歐麥爾之子傳述:穆聖說【忍耐是光亮】。美好的忍耐是:不向任何被造物申訴。向造物主安拉申訴是應當的,且不違背忍耐的美德。患者當樂觀仰仗安拉,堅信安拉對自己的慈憫,祈求安拉的仁慈與寬恕。賈必爾傳述聖訓:【你們在去世回歸安拉前,一定要樂觀的想像安拉】。

不宜祈求死亡

遭遇不幸時,祈求死亡是被憎惡的行為。聖訓教導我們:【你們遭遇不幸時,不可祈求死亡﹔若實在難過,可以祈求:主啊,倘若我活著好祈求您賜我生命,倘若我死去較好,祈求您結束我的生命】。注意:希望為安拉的道而犧牲,或為了保護信仰、規避災難希望安拉結束生命並不算是祈求死亡。

醫療

沙非爾宗派主張有病求醫是聖行。聖訓教導我們:【安拉為每種疾病設置了醫藥,你們不可使用被禁止的(飲食)治病】。馬斯伍德之子傳述聖訓:【安拉頒降疾病,同時頒降了醫藥,愚者自愚,知者自知…】。

臨終時的受喜行為

當人的生命臨近結束時,宜有下列安排:

  • 安排臨終者靠右邊側臥,面對禮拜的朝向是聖行,倘若因地方狹仄等原因無法面對禮拜朝向,宜儘量使臨終者有舒適臥姿。
  • 提唸「作證詞」是聖行,最靠近臨終者應當低聲穩定清晰提唸「我作證除了安拉以外無其他的神,我作證穆罕默德是安拉的使者」。不宜重複或逼迫。
  • 唸誦《古蘭經》36章「雅欣」,遵照穆聖的教導:「為你們的死者唸誦雅欣」,大部分教法學家認為是受喜的行為,因為雅欣章內敘述關於末日、復活的情景,可以提示臨終者。
  • 整理亡人儀容。當臨終者嚥氣後,由家屬中最接近與體恤亡人,教門最好者唸誦:「遵奉安拉的尊名,遵照安拉的使者的教門,主啊,使他的事情容易,後事從容,讓他愉快的面對您吧!使賦於他的事務好於他的作為」。一面動手為亡人抹閉雙眼,束緊下巴,使四肢關節柔軟,將雙手臂至於遺體兩側,端正遺體姿態,將遺體面對禮拜朝向,安置於較高之平面(如床鋪或門板),然後將遺體全部遮蓋。艾布哈尼法宗派主張:行經或產後婦女等壞大淨者不宜在場,以免天仙遠避。在尚未洗淨遺體前亦不宜在旁唸誦古蘭經。親屬可以對亡人表達尊敬懷念之意,如:瞻仰遺容(面孔)或親吻額頭。
  • 發喪悼唁。大部分教法學家們認為可以公佈亡人死訊及舉行殯禮時間,惟不宜大事張揚亡人功績或顯示亡人家族雄厚實力。
  • 儘速處理後事:當確定死亡後,儘速處理三件後事是受喜的行為。一、儘速處理亡人遺體,以防腐敗。聖訓叮嚀儘速處理遺體。惟不妨稍待亡人親友趕到以參加殯葬禮。二、儘速處理亡人債務:倘亡人身後尚遺有可以償還債務之錢財,當儘速代為償還,以減輕亡人的責任。惟聖訓解釋:倘亡人未遺留錢財,去世前仍舉意還債,安拉將代為償還(以善功補償債主)﹔倘亡人未舉意償還,則安拉將遞減其善功來補償債主。三、儘速處理亡人遺贈:以及時使受贈予者受益,將善功賜予亡人在後世受益。

亡人的權益

亡人的家屬當對亡人應盡的義務包括:清洗打理遺體、包裹遺體、參與殯禮、抬送遺體、下葬墳坑。

清洗打理

  • 清洗打理遺體

清洗亡人遺體是「團體天命」,《聖訓》教導聖門子弟儘速用水與皂角清洗遭駱駝咬死的亡人,再用兩件衣裳包裹遺體。當確認死亡後,儘速清洗打理亡人遺體是聖行。倘無水可用,或無法用水時,得以土淨替代。

  • 清洗遺體者

優先順序:學者一致主張男性清洗男性遺體,女性清洗女性遺體最為優先,最優先參加亡人殯禮的男士即為最優先清洗打理此一亡人遺體者。一般遵照男性亡人之父、祖、子、孫、兄、弟、姪、伯、叔、堂兄弟、妻室、母、女、姊、妹、姑、姨為順序,女性之同性至親得最優先清洗打理其遺體,須注意安排了解伊斯蘭宗教知識者優於年長者。大眾法學家主張當夫妻之一方當事人死亡,配偶得清洗對方遺體,惟須使用手套或布巾包裹手掌與手指後碰觸清洗,且不得觀看亡人羞體。根據聖后阿依舍傳述《聖訓》證明可以清洗配偶遺體,且穆聖的遺體是由穆聖的夫人們清洗打理。大賢阿里親自清洗打理其妻室(法圖邁)遺體。大賢艾布伯克囑咐妻室(艾斯瑪)清洗其遺體,艾斯瑪後來就照著他的囑咐清洗打理了艾布伯克的遺體。男性可以隔著衣物或布單清洗其女性至親(禁止婚姻關係者)的遺體。男女性皆可清洗打理幼童遺體

  • 清洗遺體者宜具備之條件

誠實可靠、通曉打理遺體之相關教規。參加清洗打理者須非禮勿視、遮蔽而不張揚遺體缺陷。

  • 應當將遺體停放隱密地點,不宜露天或在開放場所清洗打理遺體,限制僅由少數人士進行清洗及打理工作(不宜有人旁觀)。過程中最好使用手套或布巾包裹雙手再進行清洗打理遺體。清洗時須遮掩遺體的休體,不應暴露在外。
  • 倘亡者遺體不完整,宜略微拼湊還原安置,儘量掩蔽損傷之處。若有牙齒跌落,不妨清洗置,隨遺體包裹。
  • 清洗亡者遺體時(可視需要調整水溫或加入少量樟腦清洗),宜遵照聖行先清除污穢,可使用肥皂或皂角,宜稍微扶起遺體成為坐姿,使用手掌輕壓遺體腹部,以利污穢排出體外,此時宜大量沖水。淨下時用布巾為亡者抹洗下體,再按照活人小淨的次序為亡者作小淨,惟不須漱口與嗆鼻。亦有學者主張:不妨側面傾斜遺體,使用少量水清潔亡者口腔與鼻腔後再使水自口鼻腔中流出。
  • 小淨遺體後,按照活人清洗大淨次序由右至左由上至下洗淨遺體三遍(維持單數,視需要清洗五、七遍亦可),然後用布巾抹乾,使用殯葬香料,用樟腦塗抹遺體叩頭部位(額頭、鼻、雙手、雙膝、雙腳)。
  • 可為亡者梳理髮鬚,惟禁止剃鬚或剪髮。指甲亦不須修剪,除非有折斷者可略微修齊,並將修剪下部份隨同遺體包裹。倘婦女亡者留長髮,最好編成髮辮,以求整齊。
  • 倘有需要,可使用棉花堵塞七竅。
  • 清洗遺體後自行洗大淨是副功,屬於「受喜的行為」,以保持清潔。
  • 艾布哈尼法宗派主張:當孕婦產下死胎時,倘已具備完整人形,須命名,清洗後下葬。倘死胎尚未具備完整人形,不須仔細清洗或殯禮,可大致用水,然後包裹下葬。注意:倘產下胎兒有生命跡象,因嚴重缺陷不幸死亡,應當命名,清洗後舉行殯禮然後下葬。
  • 不完整遺體:艾布哈尼法宗派主張倘頭顱與半具遺體存在,視情況清洗,倘僅有少許遺體,不宜清洗。
  • 為主道犧牲者(陣亡烈士):為宣揚或捍衛主道陣亡者不須清洗,以原先穿著衣裳下葬。《聖訓》傳述:【穆聖曾經在烏侯德戰役後命令:不要清洗它們,在末日的時候,他們的每個傷口與每一滴血都有麝香的氣味,穆聖也未為他們舉行殯禮。】惟艾布哈尼法宗派主張:應當為烈士舉行殯禮。

包裹遺體

經堂專用語「凱帆布」即包裹遺體的布。包裹遺體也是團體主命。喪葬費用應當由亡者自己遺留的錢財支付,其優先順序在處理債務及囑託贈予之前。或由負責供應其生前生活費用之近親支付,男士應當負擔其配偶之喪葬費,因為男士應當負責供養妻子。亡者赤貧或無人負責,其喪葬費用由寬裕者支付。包裹遺體的『凱帆布』相關規定:必須是潔淨、亡者生前可以合法穿著的質料,男性至少應使用兩件,女性至少三件,必須能夠完全包裹遺體而不顯露亡者身段。至多可使用七件。惟遵照聖行,最好是以男性三件,女性五件(以求更為遮蔽)。阿依舍傳述:【使用三件白色新質料包裹穆聖】。依照此一規範,一般常用之「凱帆布」必須是白色棉麻質料,使用布疋質料不可過於稀疏,件數最好是奇數(如三、五件),可適度按照遺體尺寸朝寬處剪裁而不過度浪費,更禁止奢侈,故不宜使用綢緞等貴重質料。最好使用薰香或隨同遺體放置樟腦等香料,或在遺體禮拜常使用部位、七竅及一般使用香料部位(如腋下、耳後)敷抹香料。

殯禮

生者為一般非為主道犧牲的亡者舉行殯禮是「團體天命」。只要有部份穆斯林辦理,全體穆斯林都可以卸責,此為穆斯林的特色。每次為一位亡者單獨舉行殯禮最貴重,惟當同時有多位亡者,亦可以為全體舉行一次殯禮。倘同時為多位亡者舉行集體殯禮,得將所有遺體排成一列,信仰地位最崇高者之遺體安置於距離教長最近的位置,亦有學者認為可以將多具遺體以直線排列於教長前方。無論如何排列,教長於主持殯禮時均站立於遺體中段胸部位置。

參加殯禮者的先決條件

  • 伊斯蘭
  • 理智正常
  • 潔淨 (身體、地點、穿著)
  • 遮蔽羞體
  • 面對禮拜的朝向(麥加或天房)
  • 舉意

殯禮的儀式

為亡者舉行殯禮前,先由喚禮者呼喚:「為亡者舉行殯禮」,參加殯禮者集體整齊排班站立,教長站立眾人前列,第一次大讚抬手如同入拜,開始殯禮祈禱,唸誦每次禮拜時必念的「讚主詞」。唸畢開始第二次大讚,再感讚安拉,祈求賜福安拉的使者穆罕默德。再唸第三次大讚,然後開始為自己、亡者與全體穆斯林祈禱。再唸第四次大讚,然後道安結束殯禮。

遲到者

參加殯禮者遲到時,宜立即舉意並唸大讚入拜,稍待教長隨後唸大讚時,跟隨唸讚,算做他的第二次大讚,如此直至教長結束道安,遲到者屆時暫不道安結束,而繼續補足殯禮儀式,然後再道安結束。倘未趕上主持教長的第四次大讚,即是未趕上殯禮。

舉行殯禮的時間

因為殯禮不同每個晝夜五次的天命禮拜,因此沒有固定的殯禮時刻,惟教法學家們仍認為不宜在清晨日出、晨禮方畢、正午日正當中、晡禮後、黃昏日落等五個不宜禮拜的時辰舉行殯禮。

埋葬遺體

搬運遺體是「團體天命」,宜將遺體平置於床板、擔架或專門器具上,由眾人以適當方式進行。抬送遺體,追隨送葬至墳地皆是義行與服從安拉的教導,也是表達對亡者的尊敬。艾布哈尼法宗派主張可以點距離運送亡者遺體,惟最好就在亡故的城鄉當地埋葬。

送葬的聖行條件

參加殯禮後,尚有下列聖行條件:

  • 以較迅速的步伐抬送遺體至墳地。
  • 跟隨隊伍陪伴遺體前往墳地下葬,下葬後在墳地旁邊為亡者祈求安拉恕饒亡者,使亡者面臨墳坑審問時堅定信仰,慈憫亡者。學者們對於送葬者當走在遺體前端或後端有不同主張。
  • 保持肅靜,紀念亡者,敬畏思考死亡、審判日及後世﹔不宜高談闊論歡笑。
  • 遮蔽遺體:可用木匣或罩子遮蔽遺體,尤應注意避免顯露女性遺體輪廓。
  • 對送葬隊伍肅穆致敬,惟不須特別起立。
  • 受憎惡的行為:殯禮及送葬宜避免下列行為:
    • 延遲殯禮及送葬時間。
    • 未待抬運遺體者安置遺體,即行坐下。
    • 乘騎送葬。
    • 送葬時大聲誦經、祈禱、哭泣、呼喚,或高談闊論。
    • 送葬時焚香。
    • 奢侈鋪張。
    • 注意:大眾學者主張婦女不須送葬至墳地。

埋葬方式

穆斯林僅能埋葬於伊斯蘭公墓或自有墳地內,伊斯蘭公墓中不能埋葬不同宗教信仰者。其中又以伊斯蘭公墓最佳,理由如下:

  • 穆聖在麥地那將遺體送往『百蓋』墳場埋葬。
  • 穆斯林大眾「走墳」或經過時為大眾祈禱,墳地埋葬全體亡者一同受惠。
  • 保持環境清潔衛生,易於管理。穆聖鼓勵將家屬親友埋葬在同一地區。

穆斯林的墳墓

遵照穆聖的指導,須符合下列條件:

  • 墳坑面對禮拜朝向,麥加以東地區須將墳坑位置橫對西方,以便利下葬時將遺體平放後,遺體右側朝向西方(麥加)。
  • 墳地挖坑能夠放置遺體並保持遺體尊嚴,埋葬後可以隔絕氣味,不會輕易因畜獸刨掘或災變曝露遺體。
  • 墳坑:須顧及不同地區之地形與土質特色,採取最適合方式挖掘埋葬,墳坑不宜過於淺窄,須較遺體略微寬廣。挖掘方式大致有兩種:
    • 挖掘長方形約半人高豎坑,再將墳坑內面對禮拜朝向的一側向內挖掘斜坑(類似龕入牆壁之臥鋪),將遺體側向麥加放置,再使用土坯封閉後,封填墳坑。
    • 挖掘長方形墳坑,倘土質易於崩坍可在坑內築牆加強,將遺體略朝右側面向麥加平放入內後,頂部使用適當土石質封蓋。無論如何墳坑底部應為地表天然泥土石礫,不可墊襯建材或鋪設磚石。將遺體放置於棺木或匣櫃內埋葬,或使用書寫經文的布匹幔帳裝飾墳坑,皆非伊斯蘭方式。

下葬方法

最好使遺體在面向禮拜朝向(麥加)情況下將遺體置入墳坑,男士可以進入墳坑協助安置男性遺體,女性遺體僅能由其生前男性近親(配偶、父兄、子孫)接手安置,倘無男性近親,得由女性下坑,否則由年長虔敬之男性教親下坑協助。遺體置入墳坑後,即可解開凱帆布外綁捆頭腳之布條,宜安置土坯略將遺體頭部墊高,調整遺體右側靠近禮拜朝向(麥加),雙手自然垂放遺體兩側。女性下葬時,宜遮蔽墳地,避免外人窺視,以維護女性遺體尊嚴。男性遺體則不須特別遮蔽場地。

除非特殊情況,原則上每個墳坑埋葬一具遺體。此處所指特殊情況例如:同時發生多人死亡,無法及時分開單獨埋葬。或因墓地狹仄,無法提供每人一個墳坑。集體埋葬時,宜將男女性及幼童遺體分開放置,多具遺體同葬須依照領拜教長條件排置遺體,將最虔敬背誦古蘭最多,最有學識者安置於墳坑內最靠近麥加位置,惟倘屬同一家族,則依家屬長幼尊卑次序排列。在遺體之間以土堆略做間隔。

下葬時間

最好在白晝,避免在憎惡禮副功拜時刻,惟亦可在夜間下葬無妨。

下葬時應當唸誦

「憑奉安拉的尊名,遵照安拉的使者的宗教,遵從穆聖的聖行」。也可以增加其他聖行的祈禱詞,如祈求安拉慈憫亡者,使他遠離魔鬼及墳坑的罪刑,提升他的品級等等。

尊重墳地

遵照聖行應當尊重埋葬遺體的墳地或墓園。因此禁止任意折損墳地或墓園的植物,禁止在墳地或公墓大小便、肆意坐臥蕩,更禁止玩弄、損毀已下葬之遺體。除非因遵行教法之必要,禁止挖掘或開啟已下葬之遺體。

遷葬

除非因為遵行教法或法令,否則不宜遷移已經下葬之遺體。

受憎惡的行為

過分修飾墳墓外表、添加建築、修建圓頂或清真寺、繞墳行走或親吻痛哭、祈吉避凶或治病、獻花燃香點燈皆屬違反教規受憎惡的行為。

走墳(探訪墳墓)

艾布哈尼法宗派主張男女走墳皆屬「受喜的行為」,平時最好在星期五(主麻日)或星期一、四、六走墳;節慶日走墳追悼亡人,也是對活人們的提醒。聖行:穆聖探訪墳墓時站立祈禱,走墳時禁止失聲痛哭或大聲紀念亡人,更不宜在墳地飲食喧譁嬉鬧。可以面對亡人誦平安詞(道安),祈求安拉饒恕全體穆民男女亡人。有學者們認為可以在墳前誦讀《古蘭經》、在誦經後面對禮拜朝向「接篤阿」,祈求安拉慈憫與寬恕亡人。

悼唁

男女老幼皆可在亡人去世後三天內,前往喪家安慰亡人家屬,勸囑節哀忍耐,接受安拉的前定,為亡人祈禱。最好在亡人下葬後悼唁,惟不須重複悼唁。家屬或悼唁者可以因悲痛傷感而哭泣流淚,惟不宜嚎啕呼喊或扯髮撕衣,拍掌頓足。可以撰寫詩文哀悼亡人,惟不宜浮誇粉飾或歌功頌德。亡人親屬不宜追隨習俗披麻帶孝、蓄髮鬚或剃淨髮鬚。

遭受災難考驗者應具備的態度

將一切事務託靠及仰仗安拉,以祈禱與忍耐充實自己。唸誦「我們是屬於安拉的,我們回歸到他那裡」。禮兩拜副功拜。

招待喪家

喪家的近親與鄰居為喪家準備餐點,是受喜的互助行為,喪家不宜提供餐飲招待親友、協辦喪事者及悼唁者。

為亡人做善功

祈禱及求寬恕:教法學者們一致同意,為亡人祈禱,祈求安拉慈憫亡人,寬恕亡人的過錯,會使亡人受益。因為古蘭經明文命令我們為自己及亡人祈求安拉的饒恕。施捨錢財或交還可以替代的功課:教法學家們一致同意,可以為亡人施捨財物,替代亡人作主命的朝覲功課或替代亡人還補欠缺的齋戒等功課,祈求安拉將善賞歸於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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